完成人員:鹿愛莉 余振國 呂賓 羅小民 崔振民 劉敏 蓋靜 吳偉宏 李海婷 錢麗蘇 襲燕燕 孫志偉 唐宇 馬靜 張玉梅 張維宸 于銀杰 馬茁卉 侯冰 王素萍 姜琳 董曉東
完成日期:2019年2月15日
成果簡介:
本研究報告在2016年、2017年研究的基礎上,跟蹤研究國家生態文明建設、國務院機構改革、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礦產資源權益金制度改革、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等,重新設計了我國礦產資源法律體系框架,并研究分析了國外礦產資源修法的方向和趨勢。研究報告結合本次修法需要著重解決的礦產資源勘查開發領域生態文明的法治建設、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礦業權出讓制度和礦產資源權益金制度改革等方面重點問題,對礦產資源有償使用、礦山地質環境管理等相關重大問題開展深入跟蹤研究,在2017年研究測算礦業權出讓收益基準價、礦業權占用費收取標準及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的基礎上,2018年,跟蹤分析評價了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最新進展、有償使用改革成效和存在的問題,提出了礦產資源有償使用有關政策法規修改建議。2018年,在礦產資源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專章研究的工作基礎上,根據新時代要求,開展了礦山環境保護立法第二階段即法規立法的相關研究,形成《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在向各地方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修改完善的條例征求意見稿。對礦產資源法及其三個配套法規的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階層人士和各部門廣泛征求意見,幾經修改10余稿后完善并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修改草案送審稿)及起草說明,《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及起草說明,《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及起草說明,《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及起草說明等。
研究報告總結了法治國土建設的業務支撐情況,闡述了國務院“放管服”改革、國務院推進“一網通辦”、國務院開展產權保護、民政部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事項清單等國務院重點領域改革中涉及的國土資源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結果及處理情況等相關問題研究。通過處理150余件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案件,深入170余個案件的行政出庭應訴工作,總結分析了2018年度國土資源行政應訴案件的特點及存在問題,完成了相關情況通報,提出行政應訴制度建設立、改、廢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