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人員:羅小民 蓋 靜 李海婷 張維宸 王素萍徐 博 鐘驍勇鹿愛莉 崔振民 劉 敏于銀杰 吳偉宏 襲燕燕 錢麗蘇馬茁卉孫志偉 唐 宇 馬 靜 董曉東 姜 琳方 敏高 兵 孫艾青 相洪波于 旸岳永兵
完成日期:2019年4月12日
成果簡介:
2018年項目研究在2016、2017年研究的基礎上,結合礦產資源法修改、國土資源“放管服”改革等相關工作,對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實施情況、礦產資源監管事項、礦產資源法治建設、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制度、礦產資源產權糾紛與救濟、省級礦產資源行政審批權力清單、自然資源法律法規信息服務平臺系統框架、自然資源管理改革等相關問題開展了專題研究,并提出了相關建議。主要研究內容包括:
一是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實施情況研究。以青海省為例,主要對實地核查組織方式、核查工作過程、存在的問題等方面進行了總結分析,提出了相關建議。
二是礦產資源監管事項的研究。重點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的礦產資源監督檢查事項,從檢查依據、檢查內容、檢查主體等方面進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
三是礦產資源法治建設研究。重點是回顧了建國以來我國礦產資源法制度建設過程。同時,結合十八大以來新形勢新要求,對我國未來礦產資源法治建設進行了展望。
四是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制度研究。重點從明確儲量數據的責任主體,加強儲量評估監管等方面提出了相關建議。
五是礦產資源產權糾紛與救濟機制研究。重點從礦產資源產權的界定、礦產資源產權糾紛類型等方面開展了相關研究。
六是省級礦產資源行政審批權力清單跟蹤研究。主要針對河北、山西、浙江等17個省區的權力清單進行了梳理,研究分析了清單存在的一些問題,并提出了值得推廣的改革經驗。
七是自然資源法律法規信息服務平臺系統框架研究。重點從數據信息平臺開發的角度,研究提出了平臺系統的基本框架。
八是自然資源管理改革集成研究??偨Y了改革開放40年來取得的成效、獲得的啟示及存在的問題,提出了下一步優化自然資源管理的目標與任務。